在北京落户后,务必及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调京申请。北京的落户方式共有七种,每种方式的档案进京政策和办理流程各有不同。今天,优选智嘉小编将为大家简要介绍北京落户后档案的处理流程。
北京落户档案审查重点
七种落户方式包括:人才引进、两地分居、积分落户、夫妻投靠、随军家属、博士后家属配偶以及留学生落户。不同的落户方式对应的档案审查内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各方式的主要审查要点:
1. 人才引进落户:
- 需审查的文件包括政审表、同意调出函、京内同意接收函、招工表等。
- 此方式的审核相对严格,获批后需将档案从外地调往北京,并在北京市人才中心获得存档证明后,才能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户口迁移。
2. 两地分居落户:
- 若由人社部审批,需提供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和京外同意调出函。
- 若由人才工作局审批,需提交政审表、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招工表等文件。
3. 积分落户:
- 在公示通过后,获得北京市落户指标时,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填写本人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调京信息。
- 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需与现户籍地派出所核对相关信息,并填写相关资料,完成调京信息的录入和提交后,可以查看调京进度及后续事宜。
4. 夫妻投靠落户:
- 申请前需准备京外的个人存档证明。
5. 随军家属随迁落户:
- 应提前将档案借入北京进行审档,并准备京外人才中心的同意调出函、政审表、招工表等文件,以及京内接收单位的同意接收函。
6. 博士后家属配偶随迁落户:
- 需准备京内同意接收函、京外人才中心的同意调出函、招工表等文件。
7. 留学生落户:
- 主要审查国(境)外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以及国内学籍档案。
北京落户后档案管理
北京实施“户档不分离”的管理政策,档案的处理不仅影响户口迁移,还涉及职称评定、留学申请、退学金办理及子女入学等多个方面。因此,优选智嘉小编建议大家在落户后务必及时将档案转入北京。
如何办理档案转移
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档案转移:
1. 通过北京人社局:
- 适用于市属国企、央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重点企业及高校、医院等。
2. 通过人社部:
- 适用于中国航天、核工业等系统的单位及教育部直属高校。
3. 通过中组部:
- 适用于中纪委、中央办公厅等中央机关。
申请户口进京审核通过后,需携带身份证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告知档案所在地,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在一个月内,携带此调档函到档案原存放单位提取档案。
一旦拿到档案,再携带人社部或中组部的调档批文、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前往拟存档的人才单位办理“商调函”,并获得委托存档单。
未及时调动档案的后果
以积分落户为例,如果落户后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档案调京,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调京手续。
查询档案位置
落户后,档案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对于集体户,可以咨询公司档案部门以了解档案存放地点。
请务必重视档案转移的及时性,确保顺利落户和后续事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