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员的档案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私营企业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同时根据《流动人口档案管理办法》,流动人口档案需由人才中心负责管理。
近期,有人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以下简称 “考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考录单位需将该人员档案从原存档机构转移至本单位进行管理。档案转移实行 “公对公” 操作模式,即档案在不同机构之间直接流转,不经过个人。例如,升学过程中,档案由原学校直接转递至录取学校;大学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均遵循此原则。
档案转递至人才中心的调档函开具流程
为确保档案顺利转递至人才中心,需按以下流程开具调档函:
材料准备与审核:申请人需提前准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明(或就业协议、录取通知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档案接收单位(即目标人才中心)。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调档函申请环节。申请人需现场核对调档函填写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档案转出单位名称及地址、档案转入单位名称及地址等),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确保调档函内容真实准确。
调档函提交与档案转递:申请人需将审核通过的调档函提交至原档案存档机构。原存档机构收到调档函后,会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达等保密渠道,将档案安全转递至目标人才中心,以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人才中心档案存放的重要作用:将档案存放于人才中心,可保障个人权益及职业发展需求。具体包括:一是可凭档案办理入职后的职务认定、职称评审手续,为职业晋升提供必要依据;二是在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需通过档案证明个人学历、工作经历等资质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妥善保管个人档案对个人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存档后的档案管理要求
个人档案存放后,需进行持续规范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档案材料补充归档:在工作、学习过程中产生的新档案材料(如年度考核表、奖惩证明、学历提升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个人需主动及时提交至档案存档机构,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归入个人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档案随人转移管理:当个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动,需转移档案存放地点时,需按照档案转移规定,重新申请开具调档函,通过 “公对公” 渠道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严格遵循 “档案随人走” 原则,避免档案与个人实际情况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