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毕业阶段还是就业期间发生档案变动,均需为档案确定合规的存放地点。在涉及档案调取时,需通过办理规定手续方可将档案从原保管地调出,通常情况下,调取档案需出具调档函。人才流动中心是多数档案的常规接收机构,关于 “无调档函能否让人才流动中心接收档案” 这一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办理档案转递需要什么材料,没有调档函可以吗
若未持有调档函,毕业生可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前往相关单位重新申请开具调档函,以推进档案转递流程。
部分人员未持有调档函导致无法正常转递档案,原因多为未准备齐全开具调档函所需的证明材料。例如,刚从工作单位离职的人员,若需通过调档函转递档案,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此类离职人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对应机构后,方可顺利开具调档函。
持有调档函后的档案转递流程
无调档函时,档案转递工作难以推进;若已持有调档函,需尽快携带调档函前往原档案存放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从原存放单位转出后,需持续关注档案流转动态。待确认档案已送达目标存档单位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前往该单位签订人事代理手册。
调档函具有明确的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档案调取相关操作。若超过有效期,该调档函将无法继续使用,需重新申请开具新的调档函,确保档案转递工作合规开展。
使用调档函办理档案转递时,需注意遵循档案流通规范,档案转出后应通过机要通道进行传递。
需特别注意,部分人员存在自行携带档案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当行为,此类操作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综上,若未持有调档函,应优先按规定补办调档函,因无调档函将难以实现档案的合规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