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主体:调档函需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出具,常见主体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如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拟升学院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级人才服务中心。
调档函的办理条件与流程
(一)办理前提
当个人因升学、工作调动、人事关系转接等需求,需转移人事档案时,应按规定申请办理调档函。
(二)办理步骤
明确主体信息:办理前需先确认档案接收单位与转出单位的全称及具体职能部门,仅明确接收单位后,方可确定调档函的开具地点。
提供基础材料:向档案接收单位提交办理申请时,需同步提供档案转出单位的全称、详细地址等信息,确保调档函中相关主体信息准确无误。
完善个人信息:调档函需完整填写档案所属个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及档案转递的具体事由、范围,保障函件内容符合档案转移要求。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若为流动人员(非固定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调档函,需额外填写由工作人员提供的《流动人员人事信息登记表》与《流动人员存档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领取有效函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所有信息填写与材料提交后,经审核通过,即可领取具备法律效力的调档函。
调档函的使用与档案转移流程
提交调档函:领取调档函后,需将其提交至档案原存放单位(转出单位),由该单位工作人员对函件有效性及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启动档案转出手续办理。
确认转递方式:档案转移需严格遵循规范流程,仅可通过机要通信通道转递或由转出单位指派专人送达接收单位,严禁个人携带档案自行转递,确保档案安全性与保密性。
完成存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通道送达接收单位后,个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接收单位办理人事代理合同签订手续,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与权利。
流程闭环确认: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档案转移与存档流程正式办结。如需确认档案到档情况,可通过接收单位提供的查询渠道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