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存放地点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以保障档案使用的便利性。然而,由于档案日常使用频率较低,多数人对档案存放流程缺乏关注。近期,部分人员有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需求,但对档案调动流程尚不明确。为此,本文整理了档案调动的具体操作方法,旨在为有此类需求的人员提供参考。
外地单位工作档案转回户籍地人才中心是否需要调档函
外地单位工作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含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同),需先申请调档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明确档案转出与接收单位:在办理档案转回手续前,需首先确定档案当前的转出单位(即现档案存放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接收单位(需确认具体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保接收单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
准备个人证明材料:明确档案接收单位后,需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有)、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申请调档函:携带上述个人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接收单位,提出调档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员人事信息登记表》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申请表》。
完善申请信息:在填写表格时,需准确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同时在申请材料中清晰说明办理调档手续的具体缘由(如 “因户籍回迁,申请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存档”),确保信息无误。
领取调档函:待档案接收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调档函,至此调档申请环节完成。
调档函开具后的使用流程
部分人员不仅对调档函的申请流程不了解,也不清楚调档函开具后的使用方法,无法顺利将档案转递至目标存档地点。以下为调档函的具体使用步骤:
提交调档材料至原存档单位:携带已开具的调档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前往档案当前的存放单位(即转出单位),提交调档申请,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确认档案转递方式:原存档单位审核材料通过后,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通过机要邮寄等合规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接收单位(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办理档案接收与存档手续:待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并审核无误后,需本人前往该单位,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并领取《档案存档证明》,至此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全部流程完成。
以上即为档案从外地单位转回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人才机构)的调档函申请方法及后续操作流程,可供有相关需求的人员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