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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档案存放证明怎么开

发布时间:2023-03-30 14:43:43|作者:优选智嘉|阅读:4621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只受理已开具调档函的委托存档单位职工或个人。申请人在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密封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档案存放手续后,即可在窗口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

  1>已开具调档函的委托存档单位职工或个人;

  2>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3>档案密封并盖章、档案关键材料齐全。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办理流程

  流程一:申报/收件

  申请人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北区三层综合受理窗口,提交调档函。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档案存放材料—调档函,申请通过的进入受理环节;而申请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具体原因。

  流程二:受理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即可受理;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返回材料;

  流程三:决定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封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申请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内容与档案记载是否相符;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最后对档案关键材料齐全,或缺少非关键性材料的告知承诺后可办理档案接收;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原因,返还材料及退档。

  流程四:发证

  对符合档案接收条件的发放档案接收证明信。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证明怎么开

  委托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携带身份证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北区三层综合受理窗口,即可在窗口领取档案存放证明信,如下图:

北京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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