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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档案查询及存放电话,落户要求及条件政策分享

发布时间:2023-04-24 16:07:34|作者:优选智嘉|阅读:2848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行政委托业务和代理业务。2023年毕业生即将开始毕业生档案存放,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申请等。今天优选智嘉小编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档案查询及存放电话,落户要求及条件政策做一个简单分享,希望能帮到大家。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档案查询及存放电话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档案查询及存放电话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档案查询及存放电话:021-64829191

  当然,大家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2号楼受理大厅(近柳州路)现场查询档案,或咨询档案存放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到证补办改派

  2023届之前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出国(境)、合同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等都涉及到报到证。但从2023届毕业生来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以上部分内容参考自: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落户要求及条件等相关政策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并建立引进人才数据库。为用人单位提供落户毕业生的人事代理等服务。大家可拨打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落户咨询电话021-64829191,了解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要求及条件。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落户要求及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另外,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13.申请上海市户籍诚信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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