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是京外放户口进京的必备材料。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档案同意接收函和调档函是不一样的,只有户口进京后,才能办理档案调动。那对于京外方的在京单位无法开具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的,你知道怎么办嘛?
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由哪里开具
同意接收函一般是指具有人事存档权的单位同意接收相关人员而出具的函件。同理,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就是指人事档案同意接收函。
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是由在京具有人事权的档案开具的。如果你单位属于私企,是无法开具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的!如果你现在遇到这种情况,可在线免费咨询优选智嘉。
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怎么办
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办理有3种办法:
1>通过北京市人社局来解决的,在京方所在单位:市属国企/央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重点企业/北京市的高校/医院等;
2>通过人社部来解决的,在京方所在单位:中国XX单位(像航天,核工业系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等;
3>通过中组部来解决的,在京方所在单位:中纪委/中央办公厅等中央机关;
这些单位每年都会对在职人员有配偶进京的名额。由单位申报,基本材料没问题都是可以办理成功的!
开具接收函所需材料:京外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户口进京后调档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进京批件、外地存档机构名称。
提醒大家拿到进京批件后必须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调档手续不予受理!
最后,对于京外方就职单位无法开具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的,可由市人才、区人才、部委级人才开具。
档案同意接收函和调档函一样吗
优选智嘉:档案同意接收函和调档函是不一样的
档案同意接收函主要用于申请北京户口,常见的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人才引进随调、干部落户随调、随军家属落户、博士后落户。
调档函是在京外方拿到户口批文后,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告知档案所在地后开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