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个人档案的人员来说,主动了解存档流程是非常重要的。档案存放涉及多个环节,如果缺乏事先的了解,可能会导致材料准备不齐,从而浪费时间,频繁往返于各个部门。
在工作后,存放个人档案时需要更加谨慎。我们不仅要尽快将档案托管到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以便于后续事务的办理,还应及时将新产生的个人信息归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云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流程
需要前往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档函,并领取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与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其工作人员可以凭借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以及人事部门的调令,或毕业生就业安置的介绍信原件,向档案室申请调档函和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在申请调档函时,务必提供人事档案原存放单位的完整名称,避免使用简化名称,并确保地址的准确无误。
完成上述手续后,就可以办理档案存放手续。将人事档案转入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时,需签署《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和《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在人事档案顺利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后,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即可签署《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与档案管理合同书》。该管理合同书需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字;若由单位代理,则需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交由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签字,并加盖“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合同专用章”。
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最后双方各保留一份。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
在档案转出时,需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处于密封状态。档案转出必须由专人送取,或通过机要方式进行转交,个人不得亲自携带档案到人才市场办理。
在转出档案时,不得扣留部分资料或分批次转出,必须一次性完整转出。同时,档案不能处于死档或无效状态。
档案中的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且有效,符合个人的真实信息。如发现有虚假或擅自篡改的情况,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不符合上述档案接收条件,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将一律不予接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