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个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
(2)原三方协议书;
(3)原派遣单位的解约证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接收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录取通知书等,(对于改派回原籍的学生需提交回原籍的申请);
(5)持以上材料在二级学院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将以上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数据录入后,携此材料统一到省教育厅改派《报到证》。
咨询电话:8262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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