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需前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向相关负责人出示个人证件,申请补办个人档案。同时,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档案补办申请。
申请人应回到毕业院校,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开具档案丢失证明的申请。该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并经由教育部及其他相关机构审核签字确认。此外,申请人需补办毕业证明及其他个人证明材料,通常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若毕业证书遗失,需先行补办。完成上述材料补办后,还需重新补办报到证及就业登记表。
鉴于原始档案袋中存有电子资料,为档案补办工作提供了可追溯的依据,使得补办流程相对便捷。申请人应将所有补办材料提交至毕业院校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加盖公章,方可将档案存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若档案补办及盖章手续均在毕业院校完成,申请人可申请学校通过机要通信渠道,将档案转递至指定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个人档案补办流程涉及多个环节,程序较为复杂。对于因时间或距离等因素导致无法亲自办理的申请人,为避免档案缺失造成的不良影响,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人事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档案补办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