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学校依然存续,建议学生前往该校办理档案补办手续。若学校已撤销或与其他学校合并,则学生可到学校原所属教育局办理学籍档案补办。其原因在于,教育局会留存学校的相关记录。因此,即便学校已不存在,学生仍可办理学籍档案补办,仅能选择前往教育局办理。
前往教育局补办档案的流程如下:首先,学生需前往学校原所属教育局,找到相关负责老师,说明学校已被撤并的情况,并向其领取学生档案信息表,随后依据在校期间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接下来,教育局的相关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原学校班主任及校长目前所在的单位,并请他们在填写完毕的表格上签名。之后,携带经签名的表格前往教育局办公室,请办公室负责管理教育局公章的老师在表格的学校盖章处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并在盖章处注明:学校于**年 ** 月已撤并。最后,在完成上述一系列盖章及签字认证后,需将这份经多方认证的材料提交至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并索取封条对档案进行封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