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若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可享有两年择业期。择业期内未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后续可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档案激活手续。
若档案因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超五年且未履行相关管理手续而处于失效状态(即 “死档”),存档人需补缴档案代管费用,并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激活手续。需特别注意的是,完成补缴与手续办理后,仍需将档案继续托管于合法存档机构,方视为激活流程完成。
若档案因长期自持导致失效,存档人应及时致电当地人才市场,详细咨询档案激活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如档案已被擅自拆封,激活程序将更为复杂。存档人需携档案至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若发现材料缺失,须按要求补齐全部缺失材料后,方可申请办理档案激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