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考取公务员,但个人档案不得长期由本人自行保管。此种做法会导致档案失效,进而影响后续相关资料的记录。因此,严禁采取自持档案的方式进行管理,应及时对档案进行激活并办理托管手续。
若档案未经任何用人单位经手,仍为学籍档案,可联系原毕业院校,补办学籍档案材料后重新密封并加盖公章。
若档案曾经过用人单位(通常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经手,需联系该用人单位核实档案资料,补办人事相关材料,再重新密封并加盖公章。需注意,该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职能,否则无法办理此项业务。
可通过合法途径联系一家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职能的单位,由其对档案进行激活后重新封存保管。若缺乏相应渠道,此方式实施难度较大。
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激活手续,并将档案重新托管至人才交流中心。由于个人办理档案托管存在一定难度,不仅相关流程和规定较为繁琐,且若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可能出现不予接收档案的情况,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许多人选择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办理。
个人档案与自身发展历程紧密相关,若处理不当,可能对个人前途造成影响。因此,务必避免因档案失效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应尽早妥善处理个人档案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