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档案袋被拆封后,需立即携带档案袋返回毕业院校,与校方相关负责老师(建议优先联系原毕业班班主任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老师)取得联系,委托校方对档案袋内的资料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重点包括:档案资料是否存在缺失、是否有未经授权的修改或涂改痕迹。若经核查确认档案资料完整且无异常,应请求校方按照规范流程对档案袋进行重新密封,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专用印章,确保档案的密封性与权威性。
若毕业离校时间已超出学校档案托管期限,校方通常不再具备长期托管档案的权限。在此情况下,需与校方进行充分沟通,争取校方同意对档案进行短期临时保管,为后续档案转移工作预留准备时间。
需尽快联系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确认该机构是否同意接收个人档案。若机构同意接收,应按照机构要求提交档案调入申请,办理并获取《档案调档函》。
携带已获取的《档案调档函》返回毕业院校,提交至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委托校方以学校名义通过规范邮寄渠道(如机要邮寄、EMS 邮政特快专递等具备档案寄送资质的方式),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同意接收的人才服务中心。
完成上述流程后,个人档案归档业务方可视为办理完毕,此时档案才具备法定效力。需特别注意:个人档案必须通过合规邮寄方式,寄送至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如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等)进行托管,严禁个人自行携带、保管档案。
若个人所在工作单位本身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如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等),可将个人档案提交至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申请由单位进行档案保管,具体流程需遵循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