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考毕业环节,若考生发现自考档案由学校教师移交至个人手中自行保管,需明确此存放方式不符合规范,并非正确做法。依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原始档案文件在保存期间需持续进行材料更新,若长期由个人保管,将因档案材料无法及时补充而导致断档,最终失去其法定效用。
毕业之后,若考生已将档案自行保管,建议立即将该档案提交至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在院校审核档案的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信息缺失情况,需按要求完成补办手续;若档案材料完整且无任何篡改痕迹,通常可由学校教师对原有材料重新加盖公章,完成档案激活后,即可正常使用。
办理档案补办手续时,考生需额外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将档案遗失证明等文件一并提交至学校档案馆。待学校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及相关情况后,可正式申请学籍档案材料的补办。补办完成的档案信息需经工作人员盖章确认,再装入档案袋并密封,方可用于各项正式事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