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叶县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接收以个人名义申请“档案的接收”,但无法接收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申请存档。
个人档案是学籍档案,是应届毕业生的,可直接联系叶县人才交流中心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由学校对公转递进行档案保存;同时党关系转递,依据自身就业情况,可按照:工作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经常居住地党组织、户籍地党组织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转递、
个人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在原单位保管的,需先向叶县人才交流中心提交档案转入申请材料,如身份证、离职证明,符合个人档案接收条件的开具调档函;再由原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对公转递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工作人员检查材料齐全的,是可以永久保管的;
个人档案通过正规渠道转递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考研“上岸”,本人携带考研政审表是可以到该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