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存放机构选择
具备人事管理权的部门是档案存放的合规选择,其中,户籍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管理局作为官方存档部门,毕业生可在毕业时申请将档案存放在此。学校可协助通过机要渠道将档案转回人事局。
毕业生若选择暂缓就业,可申请将档案留存于学校档案管理中心。在择业期内,档案可暂存于此。但需注意,待工作稳定后,应及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因为学校不提供长期档案保管服务。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也是档案临时存放的可行选择。对于暂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将档案存放于人才市场后,应妥善保管存档证明,该证明在后续资料更新等业务办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档案托管须遵循对公原则,严禁个人名义托管。档案转移必须通过机要单位以邮寄方式进行,此为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标准流程。
毕业生可委托毕业学校代为办理档案邮寄,也可寻求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