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才服务中心按规定可以接收对公转递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存档;
自考作为非普通高等学历,由于自考办及主考院校不给对公转递档案的,导致自考档案拿在自己手里的,如你有全日制大专档案在扬州人才服务中心,自考档案跟已存档的档案合并,需要材料提供密封的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但对于之前没有档案,现在有自考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个人首次学历(包括全日制学历)要求通过机要通道或者EMS(封口处加盖公章)邮寄到中心,个人自带档案一律不得接收的,显然自己拿着自考个人档案到扬州人才服务中心是不符合档案接收法定条件被拒收成死档的,是需要从网上找自考档案激活机构先办理激活才能存档的;
自考档案找机构存到扬州人才服务中心,并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或江苏智慧APP查询到档案信息的,是可以为你退休、研究生调档、党组织关系转移等 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档案服务的,这就是自考档案在手里和存到人才服务中心最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