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应及时要求原单位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该证明是办理档案转移、社保接续及入职新单位的重要凭证,需包含离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入职及离职日期、工作岗位等关键信息。
若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离职,员工档案通常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若从一般单位离职,档案多托管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材料开具:确认档案存放地后,持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以及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确保档案及保险关系转移流程规范有序。
携带个人身份证、离职证明及调档函,至档案存放机构办理转出手续。若暂未落实新工作单位,建议及时将档案存放至人才服务中心,避免因档案自持导致档案失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