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其个人档案将随毕业生一同转移至该单位。
对于就业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资质,或长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的人才市场进行保管。
毕业生毕业后若准备考研深造,档案将随其转入深造院校;在备考期间,可先将档案暂存于原毕业院校。
毕业生进入私营企业工作,若该单位虽无法接收档案,但在当地设有集体户口,此种情况下,档案可存放于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毕业生毕业后若出国留学,可将档案存放于留学教育服务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大学毕业后的学籍档案不可由个人自行领取。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手续不得由个人办理,通常由学校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转递。
档案一旦由个人持有,将成为无效档案,任何单位均不予接收。部分学校在毕业生毕业后,让学生私自携带档案离校,由于学生对档案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导致档案滞留在个人手中形成死档,进而对后续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