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地的确定
若员工确定离职,务必明确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依据档案保管相关规定,需为个人档案重新确定新的接收地点,而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档案保管方式有明确规定,通常档案需存放于具备人事管理资格的机关单位进行集中保管。因此,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将档案存放至人才市场、工作单位、户籍地的人社局、教育局等机构。
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前,必须先确定档案接收地。
转移手续
若确定将档案存放于某地人才市场,需先征得该人才市场同意接收个人档案。在其同意接收后,可获取档案转移的调档函。
调档函是办理档案转移的重要凭证,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必须持有调档函。
获得调档函后,在办理档案转移前,需前往档案原存放地点,向相关工作人员提交调档函供其查验,并说明档案拟转移的具体地点。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毕业证等)进行核查,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再与个人核对调档函上的具体地址,确保地址准确无误。
档案原存放地的工作人员会通过邮寄方式,将个人档案寄往新的存放地点。因此,在办理档案转移时,务必确认调档函上的地址准确无误,以避免档案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丢失情况。
个人需耐心等待,通常情况下,档案邮寄周期为 7 至 15 个工作日。期间应留意查询快递单号,了解档案邮寄进度。若档案已送达,则转移手续顺利完成;若未按时送达,需及时进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