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渝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需为符合受理条件的流动人员提供档案接收和转出服务!
渝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个人档案接收条件,一是户籍所在地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二是市属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登记机关为本市级机关。不管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公司名义向渝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存档申请的,需知道材料不真实或国家不承认学历,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不会接收的!
很多人想知道个人档案存放在渝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费吗?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第90号,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中,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因此,个人档案存放在渝水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不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