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接收属于招生计划内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档案。非统招学历人员无法直接将毕业生档案托管到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想以个人名义办理毕业生档案托管的可携相关证件到新余市渝水区仰天东大道623号人力资源市场六楼6013室现场咨询,或拨打0790-6453850电话咨询。
非统招学历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在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接收流程——
流程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如向户籍所在地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申请存档的,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申请设立个人账户;
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申请存档的,如果申请人办理,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流程二:材料核对
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经办人员核对申请材料。
流程三:委托管理
个人档案转递至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后,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
流程四:接受委托管理
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设立个人账户,接受个人委托管理。
最后,更多非统招学历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在新余市人才流动中心接收流程的,可进入新余市档案托管中心进行了解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