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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个人档案吗,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27 15:02:08|阅读:1066

  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符合流动人员范围的个人档案,跨地区就业的个人档案也可存放在工作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江门市属于户籍地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A区41号窗口条件个人档案存放申请,提交个人档案存放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即可开调档函。

  江门市属于工作地的,除居民身份证外,还得准备好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等电子版扫面件,登录江门市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接收”——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个人档案存档申请材料,填写档案存放申请表,申请人可在政务网后台查询审核结果。一般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会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存档人。最后,审核通过的会开具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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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女士 134****3518【申请成功】
  • 王小姐 181****2354【申请成功】
  • 陈先生 158****3306【申请成功】
  • 李先生 137****1923【申请成功】
  • 程女士 136****3253【申请成功】
  • 王小姐 185****2848【申请成功】
  • 陈先生 189****1098【申请成功】
  • 李先生 135****3338【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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