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户籍地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生档案是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寄送,其它方式邮寄的档案或以个人名义寄送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严禁个人携带并保管档案。经审查,发现因密封袋破损、拆封、严重污染、关键材料不齐等失真、失实的学籍档案,一律不接收。因此,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托管到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是不需要开具调档函的。
但对于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毕业生,需委托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保管人事档案的,须提供单位解决或终止聘用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开具调档函;如本人因其它原因无法前往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档案接收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