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内且档案在毕业院校或个人手中的)在进行档案托管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此要求是必须的。
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毕业后工作不满一年,而辞职或被辞退后要进行档案托管,需要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也需要在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解除合同、辞职、辞退、工作调动等),同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没有提供这些材料,将无法受理档案托管申请。
外省人员进入我省工作并需要进行档案托管的,首先需要将档案调入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然后需要提供在我省工作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到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凡是到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办理档案托管的人员,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必须向原单位或部门开具调档函,否则将无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必须对档案进行审查,以确定档案是否齐全。如果档案齐全,将立即办理相关托管手续;如果相关材料不齐全,则需要向当事人说明所需材料的不足之处。
由于2015年国家取消了档案托管费用,并且人才中心一般不会接受个人办理档案托管业务。再加上档案托管手续本身就十分复杂,因此,我们建议个人办理档案存档时可以点击全国档案托管服务系统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