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丹东市人社局可接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生回国建档存档。
对于自考档案在自己手里的,丹东市人社局是不接收的。需要您这边联系自考院校或自考办,看是否能公对公转递你的自考档案到丹东市人社局。
如原自考院校或自考办不予办法的,大家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自考档案建档存档。这样你的自考档案就能放到丹东市人社局,你可以自考学历报考研究生、考公考编、上海等地积分落户等,都不会影响后期调档政审,给政审表盖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