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放申请条件:
(一)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范围,具体包括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具有永嘉县户口或在永嘉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
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高校毕业生一般指的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的本专科毕业生,但并不包含函授的毕业生。
因此函授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是不予接收的。有效且稳妥的办法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函授毕业生档案建档存档。
对于函授刚毕业,想尝试联系原函授学院公对公转递到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的,可咨询函授学院是否能通过学校对公渠道转递,或开具档案自带证明。否则,在自己手里的函授毕业生档案是无法存放到户籍地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