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辞职、辞退、离职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开调档函需要提供: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2>与单位解除关系材料;
如本人没时间到延安市人才中心人办事窗口开具调档函的,还可委托他人前往开具,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
最后,由存档人携带调档函给到原单位,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延安市人才中心接收到你的人事档案后会拆开档案审查,以确保接收的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