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能接收有本地户口或在本地有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但依据档案法规定,无法接收自己保管的人事档案。
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档案保管流程:
1>收件
申请(代办)人向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如身份证、离职证明,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
受理人员当场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会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单》,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救济途径;能够当场办结的,可以不出具《受理单》;
3>审核
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如离职后自己保管的人事档案,是不符合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档案接收条件的,需要先激活,才能向该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人事档案保管申请,符合条件的会开具调档函;
4>决定
在审查完成后,相应科室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办理决定的,制作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作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制作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出具存档证明
离职后自己保管的人事档案激活,存到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大家可携带有效证件,到该就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现场查询档案信息,开具存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