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重庆的流动人员可向重庆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申请档案转入。
以个人名义向户籍地重庆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申请人事档案转入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到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具调档函;
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对公走机要或专人送取转递的,重庆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是可以接收的。但接收后会拆开审核档案材料,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检查后发现缺少关键材料的,会通知存档人及时补充或直接退回。
但对于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是不符合重庆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存人事档案要求的,缺少档案转递通知单的看原单位可不可以补开,再以单位名义对公转递;如原单位不给办理的,那人事档案存档只有委托给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先激活,通过人才对人才的方式,转递到重庆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的就算激活了,是可以直接开具存档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