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档案接收需要调档函,流动人员可按照这5个步骤提交申请材料开具:
1>收件
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其他材料,向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申请,受理材料齐全,进入下一个办理流程;
2>受理
个人档案符合存档条件,如开封市户籍或工作地,档案在学校、原单位、外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进入下一个办理流程,开具调档函;不具备存档条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审核
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工作人员对于走机要转递的个人档案审核,接收的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进入下一个办理流程;不具备存档条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4>决定
办理存档,签订人事档案代理合同,编码入库录系统;
退回档案,个人档案内缺少关键档案材料;
5>送达
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将个人档案接收送达办理结果至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