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档案属于机密文件,法律明确规定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或私自拆封这些档案。个人档案通常可以存放在以下四个地方:
一是工作单位。一般而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都有接收档案的权限。例如,教师和公务员的档案通常存放在国有企业中,而私营企业一般没有这样的权限。因此,在找工作时,可以询问新单位是否能够接收个人档案。如果可以,就可以将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迁移到该单位。
二是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时,需携带学校或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将个人档案妥善保存。
三是由学校代为保管。学校提供的档案保管服务通常有时间限制,一般为毕业后两年。这意味着在毕业后两年内,学校会为你保管档案。如果在此期间仍未找到合适的档案接收单位,档案将被退回原籍。
四是由第三方代理人代为保管。对于经常在外地工作的人士,由于外地人才交流中心通常不接受外地户口的个人档案,因此许多专业代理公司专门提供个人档案存放的服务,帮助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