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申请条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因此,离职后的人事档案还在原单位保管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厦门人才服务中心,按流程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即可当场开具调档函;
但如果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厦门人才服务中心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得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才能开具调档函;
存档人可携带开具好的调档函,回原单位提交档案转递材料,按规定先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需注意流动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是不可以由本人递交个人档案的。
因此,离职后的人事档案由于各种原因拿在自己手里的,厦门人才服务中心依据档案管理规定,是不予接收的;人事档案变成死档,一是可以联系原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收,提供档案转递服务;二是委托给三方档案服务机构,给人事档案重新激活,按照以上流程对公转到厦门人才服务中心后,你的人事档案就算激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