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个人档案申请要求:
1>个人档案存放于绩溪县外档案管理机构且在绩溪县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其他流动人员;
2>与在绩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对此符合以上要求的流动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近期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到绩溪县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提交材料,并填写档案转入申请表;
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现场会告知你是否在接收范围内,是否符合接收要求,是否能开具调档函;存档人申请好调档函好,可提交给档案原保管单位或人才,通过走机要或邮政特快渠道转递到绩溪县人才服务中心后,拆封检查档案是完整、齐全等的,编码入库录系统后,你的个人档案可永久存档;
但对于个人档案在手里多年的,是不符合绩溪县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受要求的,因此不能直接存入;你可以选择找档案原保管单位或学校,也可委托给三方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激活,这种方式适合于近期考编、落户、考研等的朋友,这样处理更稳妥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