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受理条件:
在河北省人才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和河北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可为其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如上图,是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线下办理流程,可见个人档案在手里存放自己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是开不到调档函的,不接收自带的档案。
这种情况,大家可联系个人档案原归属地,看是否能退回重新审核整理,由档案原归属地依据你提供的调档函,对公转递到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但如果个人档案在手里,自己存放不了,原档案原归属地也不管寄的,那个人档案是需要通过三方服务机构先激活后,才能按照调档函要求走机要或邮政特快渠道对公转递到长安区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就算激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