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亦是党员政治身份的重要标识。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事由离开原党组织时,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报到。
转党组织关系是否需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转接党组织关系可能需要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但并非所有情况均为必需。具体需根据党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及接收方要求确定,以下为不同情况的分析:
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部分地区支持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在此情况下,通常无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只需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转接流程即可。
纸质介绍信转接:若采用纸质介绍信方式转接党组织关系,部分接收方可能要求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尤其是当党员档案暂时无法随本人一同转移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可作为党员身份及入党经历的重要证明材料。例如,部分社区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会要求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且需加盖存档地鲜章,以确认党员的基本信息及入党过程。
此外,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在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要求上可能存在差异。在转接党组织关系前,建议党员主动联系接收党组织,了解其具体要求,以便准确、高效地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转党组织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转接党组织关系所需材料因转入地、党员身份及转接方式而有所不同,以下为常见情况的材料清单:
基本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省内转接: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如杭州市内 “西湖先锋系统”)生成电子转接路径,无需纸质介绍信。
省外转接:需由原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填写转入地具有发展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
党员档案相关材料
存档证明:由人才市场或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证明档案中包含以下六项材料:
①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省外转入可不提供);
②入党申请书;
③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④政审材料;
⑤入党志愿书;
⑥转正申请书。
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身份及工作证明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职党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需提供物业租赁凭证)。
待业 / 退休党员: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长期居住证明(如租赁合同),以及离职证明、退休证明等。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缺少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需下载模板填写并加盖原党组织公章。
社保挂靠情况:需由挂靠单位出具证明。
部队等无全国党员系统的单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
注意事项
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省外转入建议提前与转入地党组织确认是否需要纸质介绍信。
如遇材料缺失或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党组织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建议提前与转入地党组织沟通,确认具体要求,确保转接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