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多数中央企业、部属高等院校在落实夫妻两地分居政策过程中,对京内档案同意接收函的相关要求,现就接收函出具后能否违约的问题,结合不同情形说明如下:
进京接收函下来了还能毁约吗
(一)已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此时若提出违约,需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均具备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通常不超过 5000 元),且该违约行为可能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建议违约前仔细查阅协议条款,明确违约后果及相关责任。
(二)仅收到接收函未签订正式协议的情形
若仅收到进京档案同意接收函,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而言,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意向关系。但需注意,接收函的发放往往已占用用人单位的落户指标,若突然提出违约,可能对用人单位后续招聘计划造成干扰。因此,建议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如实说明违约原因,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三)特殊情形的违约处理
若因升学、报考公务员、参军等特殊原因需申请违约,部分院校及用人单位可能允许解除相关约定,但需按要求提供升学录取通知书、公务员录用证明、入伍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已完成报到证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此时申请违约需按照院校及用人单位的规定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该流程较为复杂,且存在时限限制(通常为毕业后一年内),需严格遵循相关办理要求。
进京接收函办理进度查询方式
进京接收函办理进度的查询渠道,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选择,以下为常见场景的查询方法:
(一)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接收函
查询渠道:登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在对应业务模块中找到 “申报进度查询” 入口,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及业务申请编号,即可在线查询接收函的审核状态。
(二)人才引进随调接收函
查询方式:若通过用人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接收函,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办理进度;部分人才服务中心会在其官方网站或业务管理系统中设置进度查询入口,可尝试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或申请编号查询。
(三)律师异地进京执业接收函
查询渠道:登录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在 “律管公告” 栏目中查看律师执业档案接收公告,确认个人档案是否已完成进京接收;若档案接收流程已完成,后续可通过北京市律师协会官网 “公告与通知”-“办事结果查询” 栏目,查询律师执业申请的审核进度。
(四)建筑企业进京备案接收函
查询方式:登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进入),在 “办事进度” 栏目中查询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的办理结果;若业务办理涉及现场环节,需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应窗口咨询具体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