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计划来北京,并需要将档案调至北京,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提前了解相关流程将有助于日后处理相关需求时更加便利。
外地档案调入北京的条件有哪些?
档案调动有严格的要求,必须符合条件,才能进行手续办理。
若要将档案从外地调入北京,必须先在北京找到合适的档案接收单位。
可选择的档案接收单位包括专业的第三方档案管理机构、北京当地的人事局、国企、事业单位、教育局、人才市场等。
这些单位都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有资格接收外地档案。
那么应该选择哪个单位来接收呢?需要根据个人工作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先找到一份工作,如果工作单位是国企或事业单位,直接向单位申请档案调动即可。
在找到接收单位后,还需向单位申请档案调动函。
档案进入北京的进京手续怎么办理
1. 对于来京前已失业的进京落户人员,无论在京后是否继续失业,首先需由原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档案转移。
2. 对于来京前未建立过档案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进京落户人员,落户后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建立档案。根据129号文件第20条规定,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按以下程序建立档案:
核建档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审核原身份证明,如学校(仅限小学、初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或退学证明,随军家属的批准随军证明,以及由于结婚、购房等原因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落户证明;
建档材料包括:原身份证明、近期体检表、学历证明(由原学校出具)、批准进京落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33号文件第18、19条规定,在跨省市转移档案时,进京落户人员应由原户籍所在地县及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非本人)将档案转至调入的工作单位;而进京落户的失业人员则需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