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随军过程中,档案同意接收函的办理是一个重要环节。当单位有人事权时,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申请开具;而当单位委托人才开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首先,如果单位有人事权,那么相关人员可以直接与单位人事部进行沟通,按照单位的要求和流程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能够较为顺利地获得档案同意接收函。

一、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外地存档机构名称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应的部门,如单位人事部、人才中心等。
3. 审核档案: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同意接收函。
二、作用
同意接收函是解决北京户口时需要用到的档案同意接收函。它是京外方的档案在京有单位接收其人事关系的重要证明,只有档案在京才能完成落户北京。
三、开具单位
1. 北京市的各个区人才:可为随军家属开具同意接收函。
2. 45 家部委人才中心:也可开具同意接收函。
3. 有人事权的企事业单位:在京有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可由单位(有人事权的)或单位委托的人才开具同意接收函。
四、注意事项
1. 不同单位的审批部门可能不同,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
2. 在获得进京批件后,应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无法受理调档手续。
3. 办理随军档案同意接收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认真对待,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以确保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随军同意接收函的办理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档案问题可以随时在线联系优选智嘉的档案老师获取专业的档案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