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就业的档案一般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只有少数情况下会在雇主单位保存。不过,如果您是通过人才引进、积分落户、或配偶投靠等途径获得北京户口,您的档案也可以由外地调入。
在京存档的办理条件和手续:
如果您在北京拥有工作单位,则需先前往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调档函。接着,向原档案存放单位提交档案调动申请,并出示调档函的原件,以便将档案转移至人才交流中心。然而,务必要确保您的档案已存放在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否则调动将无法顺利进行,尤其是当档案仍由个人保管时。
对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员工,档案一般会被转存到单位本身,而不是人才交流中心,除非单位有特殊规定,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您,必须进行档案的机要转递。按照相关手续,将档案移交给指定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以判断落户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丢了怎么处理
如果您丢失了档案进京的同意接收函,建议联系相关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以寻求帮助。从案例来看,某些机构能够为个人重新出具档案接收函,帮助解决调档的问题。您可以直接与北京的人力资源公司或人才中心联系,说明您的情况,询问他们是否能够为您提供一份档案接收函,这样您的档案便可以顺利从原籍调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