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外地户口时前往北京,需要申请一份在京档案接收同意函。北京市人才中心仅接受北京户籍的档案。对于来自外地的在京私企员工,他们通常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的权限,因此无法出具同意接收函。如果您面临这种情况,就需要了解如何申请在京档案接收同意函。
有了档案进京接收函后怎么处理
1. 确认接收单位:首先,您需要明确哪家单位或人才中心愿意接收您的档案。这通常可以是您的雇主或其上级人才管理机构。
2. 联系人才中心:一旦确定接收方,您应及时与其沟通,并提交接收函。人才中心会对接收函进行有效性审核,并处理相关档案的接收和存放程序。
3. 档案转移:当接收函得到认可后,人才中心将启动档案转移的流程,包括档案的密封、邮寄等。
4. 确认档案安全抵达:在档案转移完成后,建议您联系接收的人才中心,确认档案是否安全到达,并了解后续的管理细节。
5. 保存相关文件: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明,以备将来需要。
上述步骤是针对需要通过档案接收函将档案调入北京的情况。如果您的雇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也可能会直接负责档案移交手续。
关于进京审批表是否需要放入档案的问题
进京审批表是否应纳入档案,取决于您选择的不同进京方式。如果您是通过北京市社保局的指标进入北京,通常在职于北京市属国企或其他相关单位时,进京审批表是必须放入档案内的。然而,如果您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决落户问题,而隶属于其他公司单位,依据具体的进京政策,您可能需要将调动介绍信纳入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