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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转递档案的调档函由谁开具

发布时间:2025-08-04 11:01:42|作者:优选智嘉|阅读:110

  部分人员在辞职后,因未妥善处理个人档案的归属问题,对后续诸多事务造成了影响。建议各位花费一分钟时间阅读以下整理的内容,以了解辞职后档案的相关处理办法。

  换工作转递档案的调档函由谁开具

  我国对档案管理有着严格规定,档案的转入与转出需遵循一定程序,通常包括本人提交申请、人才市场审查、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档案转入等流程。许多人在从单位辞职后,不清楚如何开具调档函,以下将详细说明具体处理方式。

  (从单位辞职后,调档函怎么开)

  工作单位出具。若从单位辞职后,新入职的工作单位具备人事权,那么调档函应由该工作单位出具。一般而言,在此情况下,单位出具调档函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本人只需持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到档案现存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户籍地或者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出具。这种情况适用于新工作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情形。此时,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关系证明,而后携带该证明前往工作地的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开具调档函。若将档案转回到户籍地人才市场,则无需任何文件,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办理。

  委托档案服务机构办理。若遇到无法自行办理或不知如何办理的情况,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档案服务机构代为办理。这样不仅能省去诸多麻烦,档案处理也会更为高效。

换工作转递档案的调档函由谁开具

  调档函注意事项

  调档函是专门用于办理档案转移的函件。对于未办理过档案相关事宜的人员而言,可能对调档函较为陌生,以下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提醒大家。

  调档函具有有效期。通常,调档函的有效期为三十天,在拿到调档函后,应在其注明的有效期内将档案转入档案接收机构。

  调档函应由档案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是档案接收单位向档案现存机构发出的函件,因此仅可由具有人事权的接收单位出具。

  档案的转移必须通过公对公的方式。当持调档函到档案现存机构办理调档时,档案不会交由个人手中,而是通过专门渠道传递至调档函上注明的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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