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明确的是,毕业生离校后,其个人档案应从学校转存至社会存档机构。这是由于毕业生身份从学生转变为社会人员,相应地,个人档案的存档单位也需进行调整。
其次,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存放位置:
应届毕业生若尚未提取个人档案,可在毕业学校查询。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可为应届毕业生保管个人档案两年,因此,在该期限内未调走的档案均可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查找。
已参加工作且就职于国有企业的人员,其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工作单位。鉴于国有企业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会在员工入职时统一接收并妥善保管档案。因此,此类人员应在入职时及时办理档案调取手续,将档案从毕业学校转至工作单位。
若在毕业学校和工作单位均未找到个人档案,建议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查询。通常情况下,学校在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后,会将无人调取的档案派送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管理。查询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