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相关规定,档案不得长期由个人自持,否则将丧失法律效力。档案的规范管理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循档案存放要求,及时将档案移交至具备合法资质的档案接收部门进行保管,切勿擅自留存于个人手中。
档案持有人如需激活自持档案,应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而言,学籍档案激活业务应向毕业院校提出申请;已参加工作且就职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在本单位办理人事档案激活手续。档案完成激活后,其内部材料方具备合法效力。
在申请档案激活前,申请人应预先联系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后,档案管理部门将对档案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档案资料是否存在缺失、损毁等情况。经确认档案完整无缺后,方可办理激活手续。档案激活完成后,应及时将档案转入具有资质的档案接收单位统一管理。
此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办理档案激活业务,也是一种高效便捷的选择。此方式尤其适用于异地工作或因工作原因不便请假的人员,既能节省个人时间成本,又可避免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