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单位。各位在入职前,务必了解即将入职的公司性质,以及其是否具备档案保管权。通常而言,仅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拥有档案保管权限,其他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均不具备此项权利。因此,当公司要求员工上交档案时,务必谨慎抉择。
人才中心。若就职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可将档案交由人才中心保管,此举不会影响档案的正常作用发挥。若更换就业单位,而新单位不负责保管档案,同样可将档案存入人才中心。此外,针对部分人提出的 “毕业后未就业,档案应如何处理” 这一问题,答案仍是将档案存放于人才中心,人才中心是包容性极强的档案存放地点。
学校。理论上,档案可暂存于原毕业院校,但需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出。然而,当前多数高校为提高就业率,几乎不再保管毕业生档案。故而,不建议选择此种存放方式,以免导致档案丢失或成为死档。
档案在毕业时,若学校可提供邮寄服务,应尽量避免个人自行携带。我国关于档案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档案接收部门有权拒收个人所持有的档案。因此,务必请学校通过专门渠道邮寄档案,在一段时间后,需确认档案是否已被成功接收。若学校无法提供邮寄服务,可联系人才机构协助邮寄,尽量避免个人直接前往接收单位存放档案,以防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