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因此,离职后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符合法定接收条件的,给开具调档函,公对公转递且材料齐全的,是不收费的;

那对于离职后单位把档案给到个人的,咨询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的,是可以联系原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收你的档案,依据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要求,先申请开具调档函,再携带纸质调档函给原单位,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以单位名义帮你重新对公转递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给编码入库入系统,查询到档案信息的就存档好了。
最后,离职后档案在自己手里,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不接收也不给重新激活,原存档单位也不管重新对公转递的,那无法正常转递流程作为成死档案的,自己无法解决档案问题的,是可以找档案服务机构给离职档案重新激活存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