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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怎么存

发布时间:2023-01-03 17:06:28|作者:优选智嘉|阅读:1848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存放只有省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才能保管。那你知道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怎么存吗?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怎么存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存放受理条件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存放受理条件是已开具调档函的委托存档单位职工或个人。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1.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北京市丰台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2.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

  3.档案密封并盖章、档案关键材料齐全。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办理地址、联系电话、上班时间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办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三号丰体时代大厦A座三层对外服务大厅1-17号窗口;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5层社保专区16-17号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办理联系电话:(010)83326661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办理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7:00 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8:00-12:0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北京市丰台区人事档案怎么存

  流程一:申报/收件

  已开具调档函的委托存档单位职工或个人向北京市丰台区公共服务机构提交存档申请,申请通过的进入受理环节;申请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以个人名义向北京市丰台区公共服务机构申请人事档案存放的需提交人事档案、存档人员登记表;

  以单位名义向北京市丰台区公共服务机构申请人事档案存放的需提交人事档案,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介绍信;

  委托他人向北京市丰台区公共服务机构申请人事档案存放的需提交人事档案、存档人员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流程二:受理

  对已开具调档函的委托存档单位职工或个人,材料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可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一次性告知原因,返还材料;

  流程三:决定

  北京市丰台区公共服务机构经办人员对档案材料封章齐全、内容真实;申请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内容与档案记载相符;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的,档案关键材料齐全,或缺少非关键性材料的告知承诺后可办理人事档案接收;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原因,返还材料及退档。

  流程四:发证

  北京市丰台区公共服务机构为申请人开具档案接收证明信,需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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